繁體版 | English

【国资委官网】乌东德水电站通过第三阶段蓄水至965米验收

  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川滇两省能源主管部门同意,2020年8月4日至8日,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带队的专家组一行,对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进行了第三阶段蓄水至965米验收。

  专家组认为,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工程已具备第三阶段蓄水的条件,同意2020年8月初开始库水位抬升,8月中旬蓄水至水位958米,8月下旬蓄水至水位965米。

  

  验收意见通报会

  专家组在听取汇报、实地查勘、查阅资料,以及和参建各方充分交流讨论的基础上,结合第三阶段质量监督及安全鉴定意见,形成《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工程蓄水至965m验收专家组意见》。意见指出,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枢纽工程大坝等主要建筑物、基础处理与边坡、金属结构设备、安全监测设施等设计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及规范的规定;枢纽工程建设形象面貌满足第三阶段蓄水至水位965米要求;工程蓄水以来,枢纽工程大坝等主要建筑物、工程边坡及金属结构设备运行正常。云南、四川两省均同意通过乌东德水电站工程蓄水移民安置验收,成昆铁路库底清理也通过验收,库区社会秩序总体稳定。2020年工程防洪度汛及第三阶段蓄水方案可行,蓄水期应急预案满足要求。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