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2日】向家坝水电站截流断航期翻坝转运工程通过验收

发布日期:2008-12-30 14:54


  本报讯(记者 王波)12月8日,根据国家发改委及交通运输部有关指标精神,中国三峡总公司在向家坝水电站施工区组织召开向家坝水电站截流断航期翻坝转运工程验收会。验收专家组经过对上下游转运码头、计量衡系统、转运道路等工程项目认真验收,对转运组织机构、转运车辆及其它设备准备、翻坝转运工程运行试验、翻坝转运手续办理等认真审查,认为向家坝水电站工程基本具备截流断航期翻坝转运条件,翻坝转运工程可以投入使用。

  验收会由中国三峡总公司副总工程师胡斌主持。向家坝工程建设部主任彭冈、副主任姚元军及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重庆西南水运科学研究所、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以及云南省航务管理局、四川省航务管理局、昭通市海事局、宜宾市海事局等单位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参加了验收会。

  验收结论认为,验收范围内工程项目的形象进度基本满足向家坝水电站截流断航期翻坝转运要求。上游转运码头、计量衡系统、转运道路维修等验收项目的设计、施工、制造和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施工和安装过程中出现的少量质量缺陷,经处理后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下游转运码头、转运道路及桥梁等检查项目满足截流断航期翻坝转运要求。在四川、云南两省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翻坝转运方案各项准备工作充分,组织管理机构明确,转运车辆及其它设备已经落实。尾工项目已作安排,遗留问题正在逐项解决,不影响截流断航期翻坝转运正常运行。

  向家坝水电站位于金沙江通航河段,坝址至新市镇72公里河段为五级航道。2008年12月下旬大江截流至2014年升船机建成投入运行之前向家坝河段不具备通航条件,截流断航期采用“翻坝转运加经济补偿”的综合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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