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陷害案例

王某,党员,三峡集团某二级单位员工。

2019年4月以来,王某因长期得不到提拔,心生怨恨,于是编造其领导杜某违反生活纪律及接受礼品礼金的问题,通过多次邮寄匿名信的方式向三峡集团纪检监察组举报,意图对杜某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受到党纪追究。

报经三峡集团纪检监察组批准,按干部管理权限转该二级单位纪委对王某涉嫌诬告陷害问题开展核查。经查,王某所反映情况不属实,并存在主观恶意,致使被举报人一度被调离工作岗位,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承受巨大精神压力。王某的行为违反了政治纪律,已构成诬告陷害违纪行为。2020年8月,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王某的党纪责任,给予其留党察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