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内最大的水电上市公司,长江电力自2003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来,一直秉承“诚信经营、规范治理、信息透明、业绩优良”的经营理念,以“为社会奉献清洁能源、为股东提供满意回报”为经营宗旨,在三峡集团的大力支持下,于2009年实现了三峡发电资产整体注入长江电力,长江电力得以实现规模与效益的同步快速扩张,将奔流不息的长江水转化为源源不断的强大电能,进而形成公司稳定充沛的现金流,创造了优良业绩,为股东提供了良好回报。2012年,长江电力充分利用长江来水较好,地下电站全面投产的有利条件,精心组织三峡-葛洲坝梯级电站的运行维护,科学调度,发电量、实现利润创历史新高,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核批准的现金分红总额54.70亿元,股息率达到4.37%。
为回报投资者,长江电力上市之初就在《公司章程》里明确了50%的现金分红机制。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后,长江电力更是将现金分红比例提高到了65%,且8年来一直维持65%及以上的高比例现金分红,给投资者带来稳健的投资回报。10年来,长江电力累计现金分红额已达290亿元(详见下表)。长江电力近3年的股息率均在4%以上,远高于A股的平均股息率(2010年度0.879%,2011年度1.36%,2012年度1.458%。其中2012年度的数据是截至2013年3月30日,在已公布年报的1060家上市公司中846家公司拟现金分红平均股息率。资料来源于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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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源远流长。要实现“世界水电发展引领者”的宏伟愿景,要成为一流的上市公司,长江电力任重道远。长江电力将一如既往,注重股东回报,巩固其在电力市场、资本市场树立的良好形象,实现公司与股东发展的和谐共赢,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作者:袁海英)
发布日期:2013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