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源于使命。中国三峡集团秉承“管理三峡 保护长江 奉献清洁能源 共建美好家园”的历史使命,围绕“建好一座电站、带动一方经济、改善一片环境、造福一批移民;建设精品工程、创新工程、绿色工程、民生工程、廉洁工程”的水电开发理念,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追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努力创造经济、社会和环境最优综合价值。
水电开发理念:“四个一理念”
社会责任理念:善若水 润天下
相关单位
1993年9月27日,为兴建三峡工程、治理长江水患,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正式成立。2009年9月27日,更名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2017年12月28日,完成公司制改制,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三峡集团历经30多年持续高质量发展,现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水电开发运营企业和我国领先的清洁能源、生态环保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确定的首批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之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1号
邮编:430010
传真:027-8508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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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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