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07年11月8日,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国资委在北京京西宾馆共同组织召开了“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规范与发展大会”。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资本市场的内在要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促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进一步规范发展,提高质量,做优做强”。来自中央和国务院相关部委有关负责同志、279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和144家控股股东代表、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以及中国证监会机关和各派出机构代表共计500余人参加了会议。
针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不足,控股股东存在“越位”干涉上市公司内部事务和股东缺位下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公司运作的透明度不高,违规买卖股票的问题,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形备而神不至”的问题,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代表中国证监会在会上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一定要对全体股东负责,不能只对大股东负责,并把这个观念体现在公司重大决策以及日常经营管理之中。二是必须牢固树立遵章守法、依法规范运作的观念,使公司章程成为全体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准则。三是必须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核心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为股东创造更多回报。他特别强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须严守三条“禁令”。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做假账,不能以虚假信息误导市场,欺骗投资者;都不能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谋取非法利益;都不能做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事情,不能让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再现。国资委副主任李伟在讲话中指出,继续深化中央企业改革,推动其战略重组进程,促进提高国有经济整体运行效益,是国资委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继续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根据各自情况和监管要求适时实现整体改制上市。二是鼓励中央企业根据公司内部主业板块发展实际,形成“主营业务突出、板块归属清晰”的改制上市模式。三是鼓励各中央企业所控股的同类型上市公司通过有效途径和方式进行资源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所控股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针对当前部分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在涉及股份转让、改制上市、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工作存在信息披露? 还娣丁⒊绦蛞馐逗捅C芤馐恫磺康纫幌盗形侍猓??资委将抓紧研究制定国有股股东行为规范文件,确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行为依法合规进行。同时,国资委还将在对国有股东账户进行核查和标识管理的基础上,研究建立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动态监测体系。李伟特别强调,在利用市场创新手段,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行业和产业集中的过程中,中央企业不仅要做大,更重要的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做强做优,不能一味追求规模扩张。
会议安排了6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代表就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做优做强、内控机制、社会责任以及控股股东和实质控制人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大会发言。长江电力总经理张诚结合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在会上做了题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社会责任”的发言。
张诚提出,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是促进央企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重要内容,央企上市公司作为国民经济命脉中的骨干企业,要比一般公司履行更多、更重要的社会责任。他重点介绍了长江电力全面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与实践。长江电力作为中国最大的国有控股水电上市公司,管理运行着世界最大的三峡水利枢纽。公司将履行国家赋予的管理三峡工程的特殊使命以及发挥三峡工程的巨大综合效益作为首要责任和核心价值观,形成了履行社会责任的如下理念:“建好一座电站、带动一方经济、改善一片环境,造福一批移民”的水电开发理念;坚持“诚信经营,规范治理,信息透明,业绩优良”的经营理念;精心管理运行好三峡、葛洲坝梯级水利枢纽,为社会提供巨大的防洪、航运、发电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效益理念。张诚从为社会提供清洁能源,发挥三峡工程防洪、航运社会效益,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企业、社会、自然和谐发展,建立人本和谐企业,实现利益相关方和谐共赢等6个方面阐述了长江电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实践体会。最后,张诚表示长江电力将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在证监会和国资委的指导下,在学习、借鉴其他央企上市公司的先进经验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实践,努力成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先锋,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提高到新的水平,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会上,长江电力作为12家央企上市公司发起人之一,联合向所有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发出倡议,倡议将全体股东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依法规范运作,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创新发展,做优做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更大贡献。
发布日期:200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