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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正式出台


长江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正式出台



  本报讯(特约记者 严斐)记者从长江电力获悉,7月2日长江电力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方案对价支付包括: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1.25股,派现5.88元,同时流通股股东还可享受三峡总公司支持葛洲坝电站电价提高带来的收益增加。据保荐机构提供的对价分析报告,上述措施可折算为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2.27股,流通股股东实际获利相当于每10股可获得2.93股。至此,备受市场关注的长江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正式出台。

  长江电力是一家国有控股的大型蓝筹绩优上市公司,流通市值和总市值位居两市前列,其一举一动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市场对长江电力寄予了极高的期望。长江电力作为三峡总公司控股的唯一电力产业子公司,考虑到三峡工程的重要地位和综合效益,三峡总公司将长期保持对长江电力的控股地位,并会长期支持长江电力的发展,打造世界一流的水电上市公司。

  三峡总公司和长江电力对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十分重视,公司与保荐机构一道,成立了四十多人的工作团队。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结合长江电力和三峡工程的实际情况,形成了“采取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即期对价与促进上市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综合措施,维护流通股股东权益,提高上市公司价值,实现全体股东共赢”的基本思路。

  被确定为第二批试点上市公司后,长江电力立即就股权分置改革思路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据了解,尽管目前正值安全生产任务重,又逢电力生产迎峰度夏的关键时期,长江电力仍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公司所有负责人和三峡总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以及保荐机构一道,分成五个工作组,分赴北京、上海、深圳等地,与包括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社保基金、财务公司、QFII及部分一般法人投资者在内的共79家机构投资者进行了49场交流和沟通。同时,公司还开通了投资者热线电话、董秘信箱、传真和网上问卷调查等方式,保持与广大投资者的充分沟通。

  长江电力表示,在沟通过程中,各类投资者提出了许多非常好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对上述意见进行了充分研究,在充分尊重投资者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该方案具有如下三个显著特点:

  一是直接支付对价力度大,达到市场预期。综合对价措施折算为送股数量已达每10股送2.27股,达到市场预期。

  二是对价支付综? 闲вι钤叮?欣?于资本市场的稳定与发展。长电方案采取了提升公司业绩的措施,公司基本面得到改进。同时大比例派现,派现总额达13.67亿元,直接回馈投资者,向资本市场注入了巨额资金。

  三是着眼于公司长远发展,建立保护投资者根本利益的长效机制。通过提升公司业绩的措施,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有了根本保证。公司还计划通过发行认股权证,使公司未来发展更有保障,进一步提升长江电力大盘蓝筹形象。

  长江电力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由三部分组成:

  1、对价措施

  (1)长江电力以目前股本结构为基础,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0.421股,共转增33,073.76万股。非流通股股东将获转增股份全部送给流通股股东,合计转增23,281.3万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1股,每10股实得1.421股;

  (2)经国家批准,三峡总公司拟以减征部分三峡基金为代价,置换提高长江电力所属葛洲坝电站销往湖北省外电量的电价,折算全部上网电量综合上网电价0.02元/千瓦时(以正式批文为准)。按目前总股本计算,长江电力每股收益提高约0.025元;

  (3)长江电力以经审计的200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为基础,以目前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1.74元,共计派现136,694.44万元。非流通股股东将所获现金转送流通股股东,合计转送96,219.22万元,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4.14元,每10股实得5.88元(含税);

  (4)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按目前持股量的10%送股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0.2496股。

  2、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承诺

  三峡总公司承诺:长江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三峡总公司持有的长江电力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2015年之前,三峡总公司持有的长江电力股份占长江电力总股本的比例将不低于55%。但三峡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增加持有的长江电力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

  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长江电力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所持有的长江电力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3、认股权证初步计划

  若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有关部门核准,公司将实施认股权证计划,发行初步计划如下:

  (1)发行人:长江电力

  (2)发行对象:权证发行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权证发行股权登记日与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为同一日)

  (3)? ㄖだ嘈停号肥饺瞎扇ㄖぃ?从谌ㄖご嫘?期间,权证持有人仅有权在行权日行权

  (4)存续期:24个月

  (5)发行数量: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5份,总额为12.28亿份(按公司本次转增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

  (6)行权价格:5.5?6元/股(不考虑公司本次转增股份的除权影响)

  (7)募集资金用途:收购三峡机组



  7月2日,长江电力在北京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报特约记者 陈伟 摄
 

发布日期:2005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