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天生丽质 尽显资本风流
长江电力――
天生丽质 尽显资本风流
□ 皮舜 于翔汉
8月5日,被列为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大盘蓝筹――长江电力,其方案在经过近两个月艰辛的股改设计、沟通后,终于以高票通过,这将会迎来其发展历程上的崭新一页。
回顾众目关注的长江电力股权分置改革历程,倍感艰辛。我们看到,当第一批股权分置试点方案陆续表决后,大盘出现振荡调整,几度逼近千点大关。此时,市场环境极度恶劣。风声、雨声,声声敲得人心累,声声催得人振奋。
当以长江电力为代表的大盘蓝筹,被列为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后,人们期待的目光自然投向了这些大盘蓝筹公司。它们能否带来清晰的市场预期?能否进一步倡导理性的价值投资理念?能否有效地引导市场?
当人们将太多的期待投向一个上市公司,其压力之大可想而知。如何来设计长江电力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长江电力首先明确股改三个原则:维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避免流通股股东因改革而遭受损失;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提高上市公司价值,实现全体股东共赢;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保护投资者根本利益的长效机制。
如何来落实长江电力股改方案的指导原则?公司认为需要深刻认识长江电力自身的特质。把握长江电力的特点,我们需要解读一条大江,两个公司。这条大江就是长江,这两个公司就是三峡总公司和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三峡河段蕴藏了极其丰富的水力资源,但长江频频的洪灾又给中华民族带来过深重的灾难。从孙中山提出开发长江以来,中华民族进行了近一个世纪的孜孜不倦的追求。在经过七十年的梦想、四十年的规划设计论证之后,1994年12月14日,三峡工程正式开工。
2003年,当三峡工程实现蓄水并初步发挥效益之时,一个上市公司的崛起进入公众视野。当年11月18日,依托三峡工程的长江电力,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上市。
持续开发长江流域水电资源,是三峡总公司的长期战略任务。长江电力作为三峡总公司属下唯一的电力生产企业,将持续收购三峡工程不断投产的优良机组,而三峡总公司将用出让机组所得的资金,持续开发长江流域水电资源。这是一个良性的互动,实现这一良性互动则需要理性的判断、科学的谋略和坚定的信念。
具有政策支持和自然资源优势的长江电力,上市以来,以其规范 的公司治理、明确的分配政策、良好的发展前景,受到了监管机构和投资者的普遍青睐。纵观长江电力自上市以来在资本上的表现,我们看到,二级市场走势稳健,股权集中程度不断提高,股东结构不断优化,形成了以基金公司为主,QFII、保险资金、社保资金等为辅的投资者群体。先后获得CCTV最具价值上市公司、首届中国十佳上市公司、中国上市公司百强等荣誉称号,并且成功选入上证50指数,初步树立了我国资本市场大盘蓝筹股的形象。
“建好一座大坝,带动一方经济,改善一片环境,造福一批移民”;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这是三峡总公司和长江电力的发展诉求,这一诉求与时代所要求的科学发展观紧密相关。在这一发展观的指导下,三峡总公司的水电资源占有与滚动开发,为长江电力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正是在充分认识到长江电力所具有的“天生丽质”,在三峡总公司的支持下,长江电力设计出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即期对价与促进上市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股改方案。虽然股改过程非常艰辛,但方案的高票通过,说明了该方案切实维护了流通股股东权益,提高上市公司价值,初步实现全体股东共赢。
通过科学合理资本运作,改善电源结构,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实现规模与效益的同步增长,用20年左右的时间,长江电力必将能够建设成为国内及国际一流的清洁能源公司。这是长江电力既定的战略发展目标。在这一目标指引下,我们有理由相信,天生丽质的长江电力,经过股权分置改革后将实现质的蜕变,公司治理将日趋完善,经营业绩将日趋提高,一定会为钟情于长江电力的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回报。
源远之长江,必将造就长江电力不尽之风流。
发布日期:2005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