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工程防洪作用与防洪标准解读
三峡工程防洪作用与防洪标准解读
□ 本报记者 刘文洁
三峡水库一直被中国视为抵御长江洪水的关键性骨干工程和根本措施。长江中下游洪灾的基本成因是上游巨大的洪水来量超过了中下游河道的安全下泄能力。而以防洪为首要目标的三峡工程位于长江中上游的交界处,独特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及巨大的防洪库容,使其能有效地控制长江上游暴雨形成的洪水,对荆江地区的防洪起决定性的作用;对全流域型及中下游型洪水也有较好的控制作用。
三峡水利枢纽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正常运用情况为千年一遇洪水,非常运用情况(校核情况)为万年一遇洪水加10%,这在我国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中,设计洪水标准是最高的。
随着三峡大坝全线达到设计高程、三峡船闸完建工程提前完工、相关泄水设恢复工程进度加快,三峡水利枢纽工程本身已达到防御千年一遇特大洪水的标准,为今年安全度汛和防洪能力提高创造了条件。
按照国家防总批准的三峡水利枢纽防洪度汛方案,从枢纽发挥防洪作用对上下游防洪能力控制要求来讲,如果发生20年一遇的洪水,在保证枝城流量不超过每秒56700立方米的前提下,上游调蓄水位控制在154.1米;遇50年一遇洪水,上游调蓄水位控制在159.6米;遇百年一遇洪水,上游调蓄水位控制在166.5米;遇千年一遇洪水,上游调蓄水位不超过175米。但处于156米高程以上的移民需要实施紧急搬迁。此项紧急调度需国家统筹考虑确定。
毋庸置疑,长江的防洪形势将会因为三峡工程的修建而改观。但作为一条雨洪型河流,因暴雨而引发的洪水具有极强的季节性。长江中下游洪水的突出特点是峰高量大、来势凶猛;另外,三峡大坝以下还有80万平方公里的汇水面积,尤其是支流众多、水量较大的洞庭湖水系和长江第一大支流汉江,都在三峡大坝的控制范围之外。有专家指出,一旦这些支流与干流洪峰重合,加上长江目前河道安全泄量严重不足,三峡工程不能彻底解决超额洪量的问题。
著名防洪专家谭培伦指出,“三峡工程不是唯一防洪措施。长江中下游的防洪是一个系统工程。即使是在三峡工程全部竣工后,长江中下游地区的防洪任务依然繁重”。以1954年洪水为例,1954年洪水的分洪量是500亿立方米,这就意味着,即使当时就有三峡水库的调节,也还有近300亿立方的洪水要靠分洪等其它方式解决。
据水利专家介绍,三峡工程的防洪作用因各江段而异,三峡工程可 使荆江河段防洪标准从目前的“十年一遇”提高到“百年一遇”,遇到不大于“百年一遇”洪水时,经三峡水库调蓄,可不启用荆江分洪区和其它分蓄洪区;如果遇“千年一遇”,配合运用荆江分洪工程和其它分蓄洪区,使荆江南北两岸、洞庭湖区和江汉平原避免发生毁灭性灾害。对于武汉堤防,三峡工程的防洪作用可避免荆江大堤溃决对武汉地区的威胁,提高了对城陵矶以上洪水的控制能力,配合丹江口水库和武汉附近分蓄洪区的运用,可避免武汉市汛期水位失去控制。
三峡工程的巨大防洪效益不仅体现在提高荆江河段的防洪标准,使长江中游即使遇千年一遇的大洪水也可避免发生毁灭性灾害、有效地减免洪水灾害对长江中游富庶的江汉平原和洞庭湖区的生态与环境的严重破坏等方面,更重要的是,可以避免人口的大量伤亡,避免京广、汉丹铁路干线中断或不能正常运行而造成的生活和生产环境的恶化,避免疾病流行、传染病蔓延,避免洪灾带来的饥荒、救灾赈济和灾民安置等一系列问题。
发布日期:2007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