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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5月7日上午,中国三峡总公司总经理李永安(中)、副总经理毕亚雄(右二)、长江电力总经理张诚(左二)等一行在中广核集团有关领导的陪同下,考察正在建设中的中广核岭澳二期工程。本报记者 孙荣刚 摄 




  本报讯(记者 孙荣刚 特约记者 张龙)5月6日下午,中国三峡总公司与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在深圳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这是我国最大的两家清洁能源公司深化战略合作,共同推进我国清洁能源发展的重要举措。

  中国三峡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李永安和中广核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钱智明出席签字仪式,并参加了座谈会。中国三峡总公司副总经理毕亚雄,中广核集团总经理施兵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协议。长江电力总经理张诚,中国三峡总公司副总经济师、计划发展部主任梁福林,长江电力财务总监傅振邦及中广核集团相关负责人出席签字仪式。

  座谈会上,钱智明对李永安一行的来访表示热烈的欢迎,对三峡工程取得的伟大成就表示由衷的敬佩。钱智明说,大力发展核电、积极开发水电是调整我国能源结构,减轻环境污染,实现能源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需途径,是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随着我国能源政策的重大调整,核电迎来了大力发展的春天,同水电一样,作为安全、经济、环保的清洁能源,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中广核集团希望和中国三峡总公司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利用自身的优势和资源结成战略合作伙伴,相互帮助支持,共创国际一流的清洁能源集团。

  李永安在座谈会上对中广核近年来在核电领域取得的成就表示祝贺,对中广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广阔前景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李永安说,中国三峡总公司与中广核集团的主业同属清洁能源,发展路径相似,发展愿景相同,优势互补潜力较大,中广核集团基于大亚湾核电站“以核养核,滚动发展”,中国三峡总公司基于三峡工程“建设三峡,开发长江”。这些共同点都为我们双方的战略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希望双方以这次战略协议签订为契机,扎扎实实把相关领域的合作落实好,推进双方在主业发展、资本运作、新能源开发及企业管理等四个领域的实质性合作。相信我们这次的战略合作,必将抓住国家能源结构调整的历史机遇期,促进双 方的共同发展,为我国能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重点合作内容及战略合作工作机制做了规定。这次合作是两家企业从中国清洁能源发展的大局考虑,通过强强联合,实现战略互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这对提升中央企业产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我国能源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