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风电投资开发合作协议
本报讯(通讯员 尹昊豹 李明华)为进一步加快集团公司在内蒙古开发新能源战略的深入实施同时落实集团公司2009年9月与自治区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2月2日,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府在呼和浩特市举行仪式,双方正式签订了《风电投资开发合作协议》。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刘卓志,乌兰察布市委书记吴永新、市长李万忠,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杨春锦、毕亚雄,副总经济师梁福林、刘同良等有关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
在签字仪式前举行的座谈会上,杨春锦详细介绍了集团公司在新能源发展方面的“三步走”战略,集团公司与自治区开展更多领域方面的战略合作希望,以及力争年内在乌兰察布完成50万千瓦的风场开发工作等。毕亚雄介绍了自2009年框架协议签订以来集团公司风电开发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2010年风电开发工作目标任务,以及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吴永新就乌兰察布市风电产业方面的情况作了介绍。他说,乌兰察布市风能资源丰富,占自治区的三分之一,占全国的近九分之一,是内蒙古乃至全国的风能富集区之一,具有发展风电产业独特的优势。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是以大型水电开发和运营为主的清洁能源集团,经过长江三峡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在电力建设、运行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次和集团公司签约合作,必将为乌兰察布市实现能源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自治区副主席刘卓志最后总结讲话时希望相关单位能够科学规划项目,重视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环境保护措施研究等,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他希望乌兰察布市委、政府进一步细化、深化项目的服务工作,全力以赴为项目建设提供便利的投资环境和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自治区也将全力支持集团公司在内蒙的新能源开发工作。
根据协议内容,集团公司将在乌兰察布市统一规划开发总计449万千瓦的风电场并与乌兰察布市在风电等清洁能源领域及相关产业方面进行长期、全面战略合作。
座谈会后,乌兰察布市市长李万忠、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副总经济师梁福林分别作为代表签署了《风电投资开发合作协议》。
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樊建军、总工程师李斌,内蒙项目工作组副组长丁琦华、胡亚益,以及化德风电项目组的相关人员也参加了座谈交流和签约仪式。
发布日期:2010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