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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三峡集团颁布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本网讯(韩承臻 报道)7月15日,中国三峡集团颁布了声像档案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集团公司声像档案企业标准正式形成,对于用照片、视频方式规范记录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电力生产和经营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该办法共5章32条,明确了声像档案的目的意义、管理原则、工作方法、建设规划等总则,明确了声像档案管理的组织与职责,规定了声像文件的归档范围,规范了声像资料形成、收集和整理的基本程序、要求和方法,并对声像档案的保管与利用作出了明确要求。

  办法指出,声像档案是在集团公司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和集团公司有保存价值并经整理、归档的照片、视频文件。声像档案形象记录集团公司发展历程,是集团公司档案全宗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信息资源。

  按照规划,集团公司将建立统一的声像数字档案馆,逐步形成北京总部、宜昌总部、成都总部和三峡、向家坝、溪洛渡、白鹤滩、乌东德、小南海、金沙江移民等工程以及各子企业的声像档案数据库。

  办法明确,集团公司声像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监督指导、归口实施”的原则,按照“简化整理、便于利用”的工作方法,保障数字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与安全,为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电力生产和经营管理服务。

  中国三峡集团档案馆馆长毛跃光告诉记者,本办法不仅明确了照片、视频档案的标准,而且规范了照片、视频资料的拍摄过程、内容和要求。数字声像档案符合现代档案管理的发展趋势,可以更为直观地反映工程建设、电力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本办法有望成为央企标准。

发布日期:2013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