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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被评为“法律风险最小20家上市公司”

  本网讯(韩程光 报道)日前,从第六届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报告发布会上获悉,长江电力被评为“法律风险最小20家上市公司”,排名第19名。
  “第六届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报告发布会暨2013年中国企业法务管理高峰论坛”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和中国政法大学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主办,央广网、法制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证券时报、国际金融报、国际商报、北京商报、新浪网、腾讯网等多家媒体共同支持。
  会议发布《2013年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报告》并宣布法律风险最小排名榜单。上榜公司中,有七家上市公司属于传播与文化产业,有七家属于信息技术业,两家属于采掘业,一家属于医药生物制品制造业,在电煤水生产和供应业中,长江电力是唯一一家行业上榜公司。
  上述报告和排名基于对2467家上市公司发布信息的考核。评估指标涵盖违规事件、高管责任、重大诉讼、重大资产变动或受限占总资产的比例等多个方面。排名充分肯定了长江电力的风险管理水平和法务事务工作管理提升成效。
  工商联、工信部、银监会、银行业协会、中国企业家联合会、中国法律咨询中心的相关领导及来自各行业、企业的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参加了此次高峰论坛。长江电力副总法律顾问王丽惠应邀出席。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