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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

  本网讯(向阳 报道)5月17日,《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改座谈会在三峡坝区举行。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国三峡集团党组成员、长江电力总经理张诚,中央编办、发改委、公安部、交通部、水利部、国务院三峡办、三峡集团公司等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湖北省法制办和宜昌市政府有关领导及代表参加会议,并就《条例》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
  甘藏春对国家有关部委、中国三峡集团、湖北省政府法制办等有关方面在《条例》起草、修改等方面所做的基础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明确责任,统一协调,使《条例》早日出台。
  张诚说,《条例》是在三峡工程近九年建设、运行管理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在《条例》起草、完善的过程中,中国三峡集团与国家有关部委和地方各级政府紧密协作。目前,最后一台机组即将投产,三峡工程已进入正常运行期,《条例》主要内容已较为完善,希望能尽快出台,为依法管理三峡枢纽创造良好条件。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条例》于2008年开始起草、论证。去年,国务院法制办经过研究,决定对《条例》进行进一步修改,并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此次会议旨在进一步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条例》更加完善。
  据悉,修改完善后的《条例》将报送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有望于年内出台。《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使三峡—葛洲坝枢纽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有法可依,对于确保两个枢纽安全稳定运行意义重大。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主持会议并讲话。张学琼 摄

中国三峡集团党组成员、长江电力总经理张诚就《条例》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张学琼 摄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