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洛渡工程已具备蓄水至600米正常蓄水位条件
本网讯(明媚 刘操 报道)5月25日至28日,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李昇担任组长,来自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河海大学、清华大学、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26位专家组成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第二阶段蓄水验收专家组,对溪洛渡工程第二阶段蓄水条件进行审查,提出最后评价意见: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具备2014年9月库水位从560米水位分步抬升至580米和正常蓄水位600米的条件。
验收专家组进行了现场查勘,认真听取了参建各方的汇报,并专题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内部讨论,通过初步与参建各方交换意见,得出技术预验收结论为: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大坝及主要建筑物、基础与边坡、金属结构设备、安全监测设施等的设计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及规范的规定;已完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设计和合同文件要求;枢纽建筑物和工程边坡蓄水至560米以来运行正常;工程建设形象面貌基本达到第二阶段蓄水要求,少量未完工程已作出安排;云南和四川两省移民主管部门已于2013年4月提交了正常蓄水位移民安置专项验收报告,受水库水位抬升可能产生的滑坡塌岸问题及未完建专项设施已作出安排;2014年防洪度汛及工程第二阶段蓄水方案可行,应急预案内容完整。
三峡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樊启祥参加了5月28日上午验收专家组与参建各方的意见交流会。樊启祥首先对验收专家组几天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他要求参建各方要落实好验收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水库库岸稳定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会同当地政府加强蓄水前后的现场监测和巡查,强化隐患排查,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他进一步强调,今年溪洛渡工程第二阶段蓄水是对各方面的全新检验,要切实加强枢纽建筑物安全运行的观测和监测,确保防渗系统和排水系统的有效性和可控性;科学合理地开展水库运行调度,严格控制好水位消落速率。
三峡集团质量安全部、移民工作局、建设管理局、机电工程局、溪洛渡工程建设部等单位参加了技术预验收活动。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