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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三峡路 三峡青年说 | 三峡移民:世界级难题如何攻克

  

  海报设计:熊鑫

  

  

  作出重大贡献的三峡移民  摄影:黄正平

  

  重庆奉节三峡移民外迁(资料图片)

  

  1993年,三峡坝区移民原始民居(资料图片)

  

  移民新居——银杏沱(资料图片)

  移民工作是三峡工程的“重中之重”,关系着三峡工程的成败。三峡库区移民数量多、时间跨度长,为世界工程移民史上所罕见。如何攻克这一世界级难题?

  三峡水库淹没陆域面积632平方公里,涉及湖北省、重庆市共20个区县,库区移民人数达130万人。要使移民同意搬迁、愿意搬迁,并找到新的安居地,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

  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国家颁布实施有关移民工作和库区建设方针政策,建立了“统一领导、分省(直辖市)负责、以县为基础”的管理体制,确保三峡工程移民安置稳妥顺利进行。

  1997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占三峡库区移民85%的原四川库区各县划入重庆市,这是保证三峡移民搬迁安置顺利进行的重大举措。

  1993年,国务院颁布《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并于2001年修订。这是我国第一次针对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水库移民颁布的行政法规,标志着开发性移民方针的确立和三峡移民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条例规定:“三峡工程建设移民,实行国家扶持、各方支援与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生产扶持相结合的方针,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

  开发性移民是指由政府统筹,多渠道多产业妥善安置移民,使移民的生活水平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并为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移民生活的提高创造条件,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2002年10月,胡锦涛视察三峡库区时强调:“移民工作是关系广大移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三峡工程成败的关键。”2007年3月,胡锦涛对移民工作提出要求:“三峡移民工作要努力使库区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劳动就业有着落、脱贫致富有盼头,同心同德建设和谐稳定的新库区”。

  在党中央、国务院号召下,国家部委单位、各省(区市)、大中城市,充分发扬社会主义协作精神,结对帮扶,扎实推进对口支援三峡工程移民工作,一批国内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互补互惠互利方针,落户库区,进行产业投资,形成了一个全社会多方位支援库区移民开发和安置的局面,促进了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三峡库区城乡移民采取了多种搬迁安置方式。农村移民安置采取库区安置与外迁安置、政府组织与移民自主搬迁、农村后靠与进城镇、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城镇移民搬迁安置结合城镇异地迁建和依托旧城镇后靠迁建,采取统建统分、单位和联户自建、自购房等方式实施。

  就近后靠安置是三峡库区农村移民搬迁安置的主要方式,占库区安置农村移民人口的近55.49%,按照以土为本、就近后靠的安置原则,通过开荒建园、低产地改造和土地调整,使移民的基本生产条件得到恢复和改善。

  城镇搬迁安置采用另选新址或就近后靠的方式。三峡库区共搬迁重建2座城市、10座县城、106座集镇,从三峡大坝到重庆长达600多公里的区域内,形成了一条各具特色的新城镇建设带。

  外迁安置是指农村移民离开三峡库区,以政府组织和移民自主搬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的出县、出省(市)进行异地安置的方式。三峡库区农村移民分散安置到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19.62万人。其中政府组织外迁安置移民15.30万人,分别安置到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等12个省(直辖市)。

  当即将起航的江轮汽笛鸣响,当肩背手提的乡亲匆匆走过身旁,他停下脚步,向身后的故乡投去深情一望,把这片生他养他的土地,在记忆中珍藏。当年的这张移民照片,曾让多少人热泪盈眶。而130万三峡移民,又有过多少次这样的回望。

  旧城的消逝,迎来了无数个靓丽新城的诞生。三峡工程建设十余年间,三峡库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蓄水后,原有自然风光依旧迷人,高峡平湖新景观更添姿容。一座座现代化移民新城拔地而起,新城、新路、新桥、新村、新居,生态条件大大改善,实现跨越式发展,库区城镇呈现出一派崭新的面貌。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