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至5月,审计署派出审计组对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升船机工程(以下简称升船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肯定了升船机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等方面所取得的主要成效,评价工程建设管理较为规范,工程质量总体优良,建设资金使用基本合规,投资控制总体严格,组织技术工艺研发运用,推动机电设备国产化和自主创新,工程运行总体安全有效;同时,也指出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公司或公司)在升船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投资控制、招标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目前,审计指出的各项问题均已整改完成。现将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在竣工财务决算多计投资方面。公司已按审计意见全部进行了调账处理。其中,对涉及扣减合同结算款的项目均已在办理合同完工结算时进行了核减,同时进行了账务和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调整;对于竣工财务决算多预留合同尾款、多预留尾工项目投资、多计与升船机工程无关的投资等,全部进行了账务和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调整;对待摊投资分摊问题,已进行了财务决算报告的调整。
二、在工程概算和决算编制不够规范方面。对多报工程价差概算、漏报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的问题,在征求概算原审批单位的意见后,公司已发文调整了修编概算价差额度,并从预备费中列支了漏报项目费用;对工程结算未完成且预计尾工投资占比超过规定的情况下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问题,公司在审计期间均已编制完成相关合同完工结算书,且按审计处理意见调整后,升船机工程预计尾工投资已符合相关规定;对会计核算错列部分科目的问题,公司已按审计意见全部进行了调账处理;对未按规定及时盘点资产的问题,公司已组织专班进行了资产全面盘点,并根据盘点结果调整了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三、在部分项目未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方面。自2013年中央巡视至今,公司已完成《招标及采购管理制度》等20项招标采购相关制度的新编、修订工作;建立了“事权、招标权、评标权、决标权”分立的招标采购管理组织体系,形成了“集中统一管理、分级授权负责、联合监督执纪”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了招标采购活动的审核与监督检查,同时通过组织开展招标采购检查、后评价等工作,不断提升招标采购管理的规范性;另外,还大力推行电子招标,通过信息化手段将招标采购管理流程固化,进一步提高规范性。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招标采购活动的审核与监督检查,不断提升招标采购管理的规范性。
四、在建设管理不规范增加投资方面。公司已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合同变更的审核,加强对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审查,进一步细化相关合同变更条款,充分体现合同双方的责、权、利。
本次升船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对三峡集团公司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内控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推动企业依法经营和防范经营风险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三峡集团公司将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认真总结推广工程关键技术工艺与建设管理创新经验,切实加强升船机工程的后续建设管理,不断改进工程运行管理;并结合本次审计整改,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与管理流程,不断规范和强化公司内部管理,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1日